送交者: 一汉奸 于 August 06, 2004 00:27:27:[新观察/xgc.bbsindex.com]
回答: 天津市公安局的“澄清”又衍生出来了两个疑点 由 根源 于 August 05, 2004 21:58:26:
使用因私护照不等于非公出,更不等于没有使用公款。实际上现在使用(早先是)墨绿色的因公护照者是极少见的,当年我出公差的时候就是使用因私护照。
公安局为什么说这样骗骗街道大妈的外行话?存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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